中新网北京8月5日电 (记者 赵建华)5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.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黑龙江、辽宁、吉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等8省(市)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,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、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、次生灾害隐患排查整治、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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