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以为是“新人福利”,却因此中毒导致身体健康受损。2026年4月2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案,判决某美容店与该店经营者刘某赔偿受害人李某1.8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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